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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幾天,因為清明節,不免俗,我回去祭祖,深知數典忘祖的道理,總覺得時間到了,就該回去上個香,盡到晚輩應做的。
不料,留下來吃午飯是個「錯誤」的決定,我被罵得像"狗"般的卑微,但我對我家的的狗我也沒這麼兇過,當下只覺得,自己當人晚輩不好反駁什麼,因此就接受了這次"教訓",頭都快抬不起來,心情也接連糟了三天。
這當中,令我感到不解的是,家裡的事不就該當事人處理嗎?即使是親戚也無權過問,我心中滿腹的無耐,心裡只有一個念頭,以後,是不是別再跟他們往來了??至少心情可以好一點,因為我覺得不管無心有意,我的自尊被賤踏了,我不希望這件事繼續蔓延,但,也不想讓自己再次被賤踏,更不想讓自己心情再糟下去,因此,不再往來,是我目前想到最好的辦法。
不想浪費時間,因為買本商業周刊來看得到的效益比被罵的像狗一樣來的實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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